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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lr429

[疑问求答] 请教:有限公司股东注入资产不增加注册资本可否视为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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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1: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重新补从一个协议,前次会计处理错误;把它作为增资处理。。。。。。多少记资本、多少计资本公积。。。自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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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1: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下,肯定不能算做出资。
从实际情况看,可以把验资报告视同无效或不存在。验资报告只是出资的必要条件,但不是说有了验资报告就可以确认为出资。
可以把该行为重新认定为股东对公司的借款(若是实务资产估计得补评估报告确认价值),就像楼上的意见应当调整到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作为公司对股东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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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为借款不大合适吧,毕竟公司是无须担负偿还义务的  发表于 2011-9-2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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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3: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
-------------------------------------------------
8、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
本文的意图主要是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了粉饰上市公司业绩,避免ST等进行的利益输送。所以会计上来讲,计入资本公积是没有问题的,但如“polym”同学所说税务上对其认定很可能是捐赠,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意见,坐等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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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控股股东的捐赠是否算资本性投入呢?  发表于 2011-11-2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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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6 
发表于 2011-9-22 13: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010 于 2011-9-22 13:31 编辑

回复 klr429 的帖子

如果真是增资,注册资本肯定是要变动的,哪怕是0.000000000000000000001%的变动。会计上的理论记账是一回事,工商那边登记是另一回事,税务认不认可又是一回事。单纯的考虑怎么记账对不对都没有意义,关键是看这个增资行为的认可是要做什么,为什么要追究这次增资行为,又是向哪个监管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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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4: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lr429 的帖子

既然已经说了是无偿提供,就不能再做成增资,仅仅是一桩捐赠的行为,全部进行权益化处理,就是进资本公积。如果贸然认为是增资,就是彻底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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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6: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看捐赠的目的是何,是否存在输送利润,是否对公司财务业绩存在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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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7: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增资。
为什么不按照增资手续办理增资(增加注册资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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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7: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1.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1602号,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可见,该案例中,不属于需要验资的范围,等下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时,出具验资报告。
2. 股东资本性投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不是企业相关经营所得,不存在所得税问题。类似案例,上市公司资本性注入现金后非现金资产,不缴纳所得税的案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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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8: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当作增资,计一小部分到注册资本,大部分计资本公积。就不用交税。
不知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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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3 09:3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想要表达什么意思?那个股东和有限公司想干什么,没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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