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侯岭上演暴力征地 农民再遭失地之痛 编者按: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征地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避免农村土地被肆意征用,农民利益被侵犯。但目前有不少地方在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违规操作,未批先征、未批先用、暴力强行征地等。同时征地补偿标准更遭到被征地村民置疑。 自本届政府履新伊始,三农问题就一直是每年两会所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从五年取消农业税到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村免费“普九”等等,政府对三农问题的关注正一步步走向深入,所有这些都表明党和政府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将改革的成果惠及寻常百姓的信心和决心,充分展现了本届政府务实、亲民的良好形象与稳健风格。而今年两会期间围绕农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等:
今年的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征地制度的改革,“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要“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 3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强调“中国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必须保护农民对土地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占用农民土地必须给予应有的补偿。土地出让金主要应该给予农民。必须依法严惩那些违背法律、强占乱占农民土地的人。” 3月27日,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要求“严格征地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围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开展一系列工作,并明确提出“要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征地前逐户协商、补偿款取其上限、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稳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法定最高标准执行。
然而就在这样的宏观政策背景下,就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刚刚落下帷幕、国家三令五申严禁非法占地、征地、租地、河北省定州征地惨案已然震惊全国的情况下,近日本报却连续接到永城市侯岭乡孟庄村陈庄自然村村民关于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投诉,该村137.73亩基本农田,在没有见到任何上级征地批文、征地方案公告、补偿方案公告的情况下被当地政府和当地一龙头煤炭企业-永煤集团-联合强行暴力征用。
为什么在我国已渐次建立起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条件下,贯彻执行和实际操作却屡屡落空?为什么有关政府和部门在这一问题上总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或有意钻法律空子?为什么永城市政府竟敢冒这样的天下之大不韪,难道河北定州征地惨案对他们没有一点警示作用?
记者怀着这样的疑问随同该村村民委托的两位律师于2006年4月21日连夜赶赴河南永城,就永城市侯岭乡孟庄村陈庄自然村村民关于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投诉,我们进行了大量的采访和调查,现将调查实录予以刊出,希望能够引起当地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解决问题,切实保护农民权益,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祥和环境。
——陈庄自然村300多口人遭受了损失,但群众得到的答复却是:耕地是国家的可以随便征用
“我们全家7口人,共有不到9亩的耕地。去年县里征地建煤化工,一下子毁了一多半。当时,地里的条子(白蜡条)长势很好,真叫人心疼呀!事后,乡里一分不赔。如今,这往后的日子该咋过呀?”凝视着早已被碾平的庄稼地,65岁高龄的陈道远老人老泪纵横!
陈道远是河南永城市侯岭乡孟庄村陈庄自然村的一位农民。4月22日,记者赶到这个村采访。刚一下车,就被村民们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有的村民这次征地后就一点地都没有了。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到动情处,声音都哽咽了。
原来,让乡亲们十分气愤的,是永煤集团龙宇煤化工项目的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问题。
龙宇煤化工项目建设工程是河南省重点工程。2006年4月22日上午,我们随村民到了已经被征用的那片土地上,村民们说这本来是一马平川的肥沃的基本农田,可映入记者眼帘的却是已经耸立起来高高的烟囱以及几座框架已经建好的大楼,据现场项目管理人员说:龙宇煤化工现有施工点全面展开,气化装置工程、热电工程、地下管网工程、厂前区工程、厂区道路工程等五大工程齐头并进,十多家施工单位正有序、快速的二十四小时不停歇,紧张有序地施工。原本非常肥沃的近2000亩基本农田已经被毁环的无法恢复耕作。
据村民们讲2005年12月中旬的一天,在县乡村三级政府还没有给当地村组办理征地补偿和青苗补偿的情况下,龙宇煤化工建设工程项目部就出动3台大型机械,组织头戴钢盔手拿电棍50多保安提前强行开工。村民前去阻挠时,大型机械径直往村民身上推。永煤集团某领导在给保安训话时曾扬言:你们只管打,打伤不用你们负责医疗费,打死人不用你们抵命,永煤集团有的是钱。
结果,60多户村民长势良好的白蜡条、果园、杨树以及麦田173.73亩地被毁;铲掉地边用材树1600多棵;铲埋黑槐树十几万棵,地边果树近两千棵——侯岭乡孟庄村陈庄自然村2个组300多口人不同程度地遭受了损失。
说到青苗补偿,更是闻所未闻—— 一开始乡里说青苗补偿一分没有,在村民阻挠正常施工的情况下说可以给20亩的,每亩680元,村民不同意,再次阻挠施工,最终才同意所征田地都有青苗补偿,每亩仍旧是680元。
在村民阻挠施工时,要侯岭乡土管所所长魏峰、主抓征地工作的侯岭乡人大副主任王力出示征地的上级批文时,这两位乡干部却声称,地是国家的,想怎么征就怎么征,你们没有资格看上级的批文。
项目征地审批张冠李戴
据记者了解,永煤集团的该煤化工项目本来并不是落户在侯岭乡的,而是要落户在永城北部的陈集乡的,但由于当地村民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更怕该煤化工项目带来的污染影响子孙后代,在家乡是该乡的北京某前辈记者的强力干预下才迁到此地。该项目一期工程需占用原国有东风林场耕地1700余亩基本农田和其邻近的孟庄村陈庄东、西两组基本农田137.73亩。据永煤集团一知情人士透露:这个项目从立项到规划审批、征地等所有的申报材料,都不是以基本农田的报批的,而是以一座废窑坑的照片报批的。更可笑的是,报批该项目的废窑坑至今仍未被征用。村民们讲,这座废窑坑现在被乡里一位领导租用,因赔偿价格与永煤方面未达成一致才未被征用。
永城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建设规划用地科马怀新科长说:我们征地的时候知道都是基本农田,至今没有经过任何部门的审批,由于该项目是省级重点项目,商丘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都知道此事,所以我们就批准他们先用地,我们正在上报审批。我们也是受永煤集团的委托征地。记者问:基本农田能先用后批吗?马科长说:永煤集团有的是钱,他们一开始就知道是非法用地,要先交罚款,由于是省里重点项目,市里没有收。
从“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这一点分析,用地方的野蛮,恐怕是拉了“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作大旗。假若是一般建设项目,恐怕用地者及其他支持者没有这份“野蛮心思”。但是,“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只是对整个省的统一规划而言,对项目社会经济意义而言,需从政策资金方面优惠支持而言,而不能视作对被征地农民动粗乃至动武的筹码,这一点应是不言而喻的。永煤集团及其支持者们把“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与野蛮征地强扭胡扭在一起,逻辑上的混淆导致他们行为上的混乱,不分青红皂白、不顾国法、不顾人民的利益。“重点建设项目”成了某些人们的野蛮征地借口的事件,人们不难发现,在野蛮的背后,对于永煤集团是利益所至;对于项目所在地方主管官员而言,往往是片面政绩观使然。因此,按以人为本的要求,按国家有关征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抵制片面政绩观和片面利益观是避免野蛮征地的前提。
征地过程暗箱操作
4月21日和22日,记者两次随同律师赴陈庄自然村,向村民及村干部了解这次征地的有关情况。
据村委书记李玉秋说,最早要征地的时候,永煤集团要租地,村民不同意。后来乡里传话说直接征地。
据村民说,征地前,村里既未就此事开过党员会,也没开过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大会。在全体村民拒绝在征地通知书上签字的情况下,村干部却通知村民到农行领补偿款,虽然2个组的村民在2006年初时就领了第一次发的征地补偿款,但绝大部分村民对征地用途、面积、补偿标准等都不知情,也没有见到任何公告和征地协议。征地的具体情况只有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长等少数人知道。当我们问及村委会干部和村小组长时,他们说村干部只是协调工作,上通下达,具体情况他们也不知道,也都一致说没有见过什么征地协议,只是有小组长签字直接领了征地款
村民们说,这次征地涉及每家每户,村、乡干部在征地过程中不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意见,不将征地用途、面积、补偿标准、补偿方案予以公告的行为,剥夺了他们的知情权。
除了上述问题,村民们还对征地中的其他问题不满。
一是永煤集团超占土地面积。建标公司施工范围南北跨度约1公里,东西跨度约半公里,实际占地面积超过测量的137.73亩(一期)。具体超占多少,有关部门应重新勘测。
二是随意变更土地类型以压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征地范围内有近60多亩白蜡条,20多亩杨树。1990年该村因修建地方铁路被征地时,当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地方规章《河南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修定本)》(豫政〔1989〕113号)文件,白蜡条每敦3元补偿,每亩补偿近两万元。这次征地市土地管理局把白蜡条当作苗圃,不按敦计算,每亩只补偿4000元,远远低于1990年的标准,况且113号文件至今仍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商丘这十几年的物价上涨系数,白蜡条每敦应补偿不低于8元 ,就此一项补偿款少了将近264万。
三是乡、村干部私定征地款分配方案,并采用威逼的方式发放征地款。村民们反映,征地款分配方案从未征求过村民意见。开户长会时,村干部将土管局定的分配方案宣读后,让参会的户长签名,全部户长拒绝签名。许多村民认为这次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拒绝领征地款。村干部就威胁:你们不领征地款,村里也敢花,组里也敢花你的钱,强迫村民领征地款。
四是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计算不合理。年产值按每亩680不合理,《土地管理法》规定按前三年该地的平均年产值计算。这次征地涉及的近60亩白蜡条都种植超过十年以上,每亩白蜡条年收入3000多元,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应按法定最高标准30倍计算,每亩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应是九万元,每亩少补七万多元,种植白蜡条的基本农田共少补420万之多。其他种植杨树等其他经济作物的20亩少补140多万元。
事实已经证明,这个项目是废地的名义报批的,在征地过程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此外,先用地后报批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定的征地程序,更何况是基本农田。 征地手续至今没有报批,但征地补偿款已发到农民手中。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永城市国土局负责征地的马怀新科长却说:“先付征地款再报批手续,符合中央的有关政策,是商丘市委刘书记及省里领导都同意的。”
征地之痛,是近年来农村矛盾中难解的一大症结。冲突,上访,打官司,甚至演变成骇人听闻的暴力侵地事件。
为什么一些商家、资方能够有恃无恐地组织制造残忍、血腥的砍杀守土农民的惨剧?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官员面对暴力侵地袖手旁观、面对村民诉冤无动于衷?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政策条文可以规范操作,有那么多的经验教训可资借鉴汲取,有那么多的民众呼声足以引起警醒,而由征地衍生的事件、祸乱仍在接连上演?
市场经济,正强力推进着一个日益多元的社会。利益的分化、矛盾、碰撞,在所难免。在一场场“征地风波”、一次次“失地之痛”中,我们看到了资本的欲望和强势,看到了一些地方政府行政作为在政绩导向、发展导向、利益导向中的扭曲和错位,看到了失地农民普遍的失落和无奈。
无疑,各级政府在利益的冲突中应更为全面、更为忠实地代表广大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社会治理应以实现社会公正为基本依归,缺失了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和援助,也就背离了法治的根本精神;村民自治组织应当强化民意代表的功能,这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价值与主旨。
和谐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民间组织的发育和成长。在法律的框架下,如何发育多样化的经济合作、社会服务和公益维权的乡村民间组织,提高广大农民的经济和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去实现民众与政府更为理性、有序的沟通和互动,去增强农民与强势群体在市场经济中的谈判地位、交易能力,去寻找让农民能够在合法权益的维护中自主表达、自主参与、自主实现的最为有效的组织机制,当是我们努力破解的新课题。发展还是硬道理。这是我们须臾不可松懈、不可忘却的。
同时,我们也当警醒,这发展,应当成为全体社会成员都能参与、都能分享的发展。这发展,决不应是我们遮蔽、挤压、牺牲弱势群体机会和获益的道路。只有使我们坚持的发展造福于每一个充满生命活力的社会个体,造福于每一个社会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谐社会的真谛,更好地把握现代文明的精髓,更好地实践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倡扬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记者陈忱、雪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