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373|回复: 6

[疑问求答] 首发可以带强调事项段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1-27 13: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发规定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但没有说是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否可以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呢?
如果可以,那首发办法没有规定强调事项无重大不利影响或发行前已消除,似乎比增发还宽松,不大可能。

还有,发行前已消除,申请的时候还可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多重大才算呢?有标准么?

评分

参与人数 1 +6 收起 理由
拼命二郎 + 6

查看全部评分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1-27 17: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逻辑上看,首发应该比增发宽松。首发是拟上市公司,还没在证券市场接受“洗礼”,宽松一些;增发的已经是上市公司,要求肯定要严格一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9 22: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请看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全文披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29 22:4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十一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30 14: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和二楼说的正好相反啊,首发不可以,增发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30 16: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可以的!
不过一般来说大家在做的时候,会尽量避免让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啥事解决不了啊,非得带着上会,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1-30 23: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发和增发,都可以,请看招股说明书,审计报告全文披露

评分

参与人数 1 +20 +20 收起 理由
tongtong + 20 + 2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9 13:21 , Processed in 0.216673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