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364|回复: 3

[模拟出题] 企业所得税0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8 10: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判断对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按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0 +10 +10 +10 +10 +10 收起 理由
PPMSN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查看全部评分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2-8 11:2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取维简费的,不能再提折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8 11: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取维简费的不能提折旧是因为会计上要求一次提完,但这里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一般税法不认会计的,又没看到相关规定,所以觉得还是要按税法来提折旧的。
应该是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09-12-8 13: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似乎是对的。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矿山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文号:吉地税发[2009]107号     发文日期:2009-6-18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策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矿山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和维简费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


     1、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和在固定资产折旧外计提的维简费不属于已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上述费用支出,符合税收规定的,可以在当期税前扣除;构成固定资产的,应按照计提折旧的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2、2007年底前企业提取但尚未实际使用的上述两项费用余额应并入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继续执行的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09]52号)第八条的规定同时废止。



网址:http://www.shui5.cn/article/d9/25100.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6 00:25 , Processed in 0.180256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