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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求答] 国有法人股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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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23: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2007年6月28日
证监公司字[2007]98号)
》:

国有法人持股是指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事业单位以及第一大股东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且国有股权比例合计超过50%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扣个字眼: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国有股东合计持有超过50%的股份,但不是第一大股东。
e.g.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两个国有股东分别持股30%、21%,另外的2个非国有股东分别持股45%、4%,这个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界定为什么呢?
发表于 2009-12-16 23: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国有法人股。国有法人股界定的不是企业性质,跟企业的第一大股东是谁没关系,关键是看股份是否是国有企业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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