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767|回复: 5

香港上市公司下属企业新三板挂牌被香港证监管会认定为分拆上市情形?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9 
发表于 2014-9-24 20: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求教:在做项目A公司即将报送股转公司,现因A公司的母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B公司,香港证监会认定A公司新三板挂牌系B公司分拆上市行为,要求B公司进行公开披露并进行相关操作。我认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类型为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开转让不等同于公开发行,并严格区别于上市,不应属于分拆上市情形,是否有先例可循?坐等高手答复
发表于 2014-9-25 09: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三板本来就不是上市。好好解释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9 
 楼主| 发表于 2014-9-25 13: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4-9-25 09:21
新三板本来就不是上市。好好解释呗。

是呢,已经和香港联交所沟通,他们认定的尺度标准不同于中国证监会,联交所认为外国的一些粉单市场挂牌也视为上市,目前正在等联交所的正式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26 13: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pufeng 发表于 2014-9-25 13:42
是呢,已经和香港联交所沟通,他们认定的尺度标准不同于中国证监会,联交所认为外国的一些粉单市场挂牌也 ...


我觉得香港证监会关注的点是不是b公司的资产、业务、资源实质性的被a占用了呢?
从这个角度讲是有道理的。上市和非上市我觉得不是他揪的点。或者说a与b是否可以做到实质意义上的彼此独立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20 10: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这件事有后续进展吗?联交所的回复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2 
发表于 2015-10-20 10: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得看具体材料,本身子公司上新三板肯定不存在障碍,但如果业务、资产上,难以区别,存在有可能侵害香港上市公司利益的,很难沟通。之前接触过一家台湾上市公司在大陆子公司想在国内上三板,台湾上市公司的律师及券商也因为业务上客户、供应商及产品存在较大的重合度,最后没有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4 07:21 , Processed in 0.258935 second(s), 3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