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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判断的一个整体变更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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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00: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来发起人自然人股东(尤其是实际控制人)将会在发行人整体变更前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尤其控制的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的代价:
1、《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然人持有的IPO形成的限售股出售时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时,由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增加注册资本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持股的代价:限售期后出售股权盈利后的企业所得税25%

这样比较来看,以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的成本更低。这是个人的判断,由于对税法不是很熟悉,不知这样推断是否正确,大家也想想。
发表于 2010-1-13 14: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分配利润转注册资本,公司持股也要交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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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7: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持股转让后的投资收益要记入净利润,缴纳25%的所得税,不过可以用营业成本冲抵。这就是开立公司的好处,在国外经常采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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