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控股一家A公司,公司业务较好,股东有意未来申请公司到创业板或中小板上市。由于公司历史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股东决定重新设立一家B公司,由B公司承接A公司的主要业务,完成上市目标。 2009年10月,股东设立了B公司。当年B公司有少量的业务。 由于A公司属于制造业,产品生产业务一时不能纳入到B公司,这样B公司在2010年甚至2011年上半年都将只有销售业务(从A公司购入产品,类似商贸企业),业务逐渐增大(逐渐承续A公司的主要业务)。 问: 1、B公司最快上市时间是2012年年初或2013年年初吗?2009年算一年吗(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行人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2、B公司逐渐承接A公司的业务(在2010年甚至2011年上半年在A、B公司存在相同业务),上市前一年(假如2012年)A公司承接全部的业务,业务的独立性规定对B公司上市有影响吗?(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在B公司业务的记录里,前期为销售,后期为生产销售,是否存在业务不完整的问题?(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4、在2010年甚至2011年上半年,B公司从A公司购入产品的业务,属于关联交易,是否对B公司上市有影响?是否需要备好特别的法律程序? 5、在将A公司的生产设备纳入(卖给)B公司时,是否也需要备好特别的法律程序?因为这也属于上市前的关联交易。 6、本案例可能还会产生哪些法律问题?及其相关的完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