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粮液公司公告,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五粮液向141名原告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344万元,赔偿原告因公司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损失;同时表示,将依法依规处理好投资者诉讼相关事宜。
至此,国内首起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的维权案,历经5年后以投资者成功维权结束。开启了投资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新纪元。
2009年9月9日,五粮液发公告称,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该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2011年5月28日,五粮液发布公告收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证监会在决定书中认定,五粮液存在信息的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年报差错没有更正等行为,并据此对五粮液及8位高管开出总额达149万元的罚单。
随后,律师宋一欣、厉健、薛洪增等,组建了“五粮液民事赔偿案原告律师协作团”,帮助投资者联合向五粮液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受理了154名五粮液投资者的证券维权诉讼;原告154人索赔的总标的19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五粮液登记股东达30余万人,但仅有154人起诉维权,其中部分人员并且获得赔偿;另外,诉讼周期长也是对投资者维权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即便如此,投资者的胜利向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传出一个强烈信号: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与IPO注册制的落实,这种现象势必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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