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沟通会议纪要 2010年3月31日,证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召开“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 张思宁、李量、曾长虹、刘勤、全体创业板审核员、全体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及71家保荐机构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一、情况通报:开局良好 截至2010年3月26日,已受理290家,已发66家,筹资409.29亿元;待发行19家,未通过17家。目前已开反馈会128家,未开反馈会的51家。投资者参与积极,二级市场交易活跃,交易结算系统运行平稳高效,支持创新效益凸显。创业板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得到总理和会领导的高度评价,开局良好,但是存在问题很多,建设者任重道远。 二、保荐机构问题:任重道远 1、强调保荐机构质量的提升问题 (1)对发行人存在重文件、轻现场核查现象;尽职调查环节不够深入,忽略了对发行人的调查,缺乏第三方证据。 (2)内控把关不严。内核环节把关不严,部分企业明显不符合发行条件。 (3)申报环节蓄意闯关,文件不齐备不能上报。 (4)材料粗制滥造。套用主板格式,很多材料内容前后不一。 (5)沟通环节遮遮掩掩。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有问题不能主动告之审核人员,回答问题像“挤牙膏”。 (6)估值报告不严谨,未遵守隔离墙原则,研究受到干扰,助长高溢价。 三、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做好创业板保荐工作 张思宁要求保荐机构勤勉尽责,认真把握创业板的市场定位,进一步提高保荐工作水平。 1、认真落实创业板市场定位 (1)2010年3月19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出台,明确了九大鼓励类行业以及谨慎推荐的八大类行业,保荐机构如推荐谨慎类行业,需就符合创业板市场定位做论证、就创新性、该行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明显等发表意见,会里也要组织专家组论证。 (2)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成长性。“创新+成长”(创新型+成长型)。 (3)创业板对规模没有限制,大小均可,不是小小板。创新增长性企业。首先是创新企业板。对企业规模没有限制,对发行规模没有上限要求。姓“创新成长”,不姓“小”。可以推荐大而强,大而优,大而成长。 2、进一步提高保荐工作水平 上市公司质量取决于保荐工作水平,保荐代表人应尽责调查;内核部门对拟申报企业的材料要把好关;管理层应加强保荐机构管理水平。 4月1日以后,创业板项目的申报要在收到证监局辅导验收报告后才受理申报材料。 3、切实提高投价报告质量 独立、谨慎、客观的撰写投价报告,公司内部要完善质量控制制度。 4、积极引导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 在辅导环节,就要帮助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培养健康规范的市场文化。保荐工作自身要经得起检验,调查工作要做扎实,确实经得起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