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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仍对新股发行价进行“窗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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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4 16: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然而,并非所有询价机构都会客观报价,市场争议较大的有两种,报价过低的理由是其可以低价配售到一定数额的股票,在二级市场获得较大利润;而报价过高的后果则会推高二级市场价格,被指责“向二级市场输送泡沫”,诸如此类。一位参与过询价工作的人士透露,实际上,证监会对承销商报备的股票发行价区间或者发行价具有一定窗口指导效果。 他所经历的情况是,定价过程中,询价机构预期较为乐观,按其最终定出的价格比市场平均市盈率高出很多。这时候证监会就会实施窗口指导,要求解释这个定价的原因以及定价过程,如果最后发现不太合理,就会适当调整。上述人士说,有时候是发行人没有考虑到大多数询价对象的报价,或者比行业平均市盈率高,有的比上市地的平均市盈率高出很多, 窗口指导就会平抑这样的情况,使最终的定价不会偏离询价对象报价太多。再者,每次定价后证监会都有备案,以确保发行人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或者发行价格必须以询价对象报价为基础。他说,窗口指导从源头上平抑了一些泡沫,否则按买卖双方定的价格可能会更“热烈”,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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