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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拟上市公司股改时拟全部员工持股,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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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19: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yiyeqiu 于 2010-5-16 19:31 编辑

请教各位朋友:
一拟上市公司股改后时打算全员持股,公司员工总数200人出头,老板打算让每个人都持股。
具体是:股改成立股份公司后,一部分人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一部分通过一个公司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
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低于200.
这样是否可以?限制是什么,相关的法规是什么?实务中证监会怎么看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10-5-16 21: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有的直接股东加间接股东(指持股目的公司)不得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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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6 23: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太明白,上市前股权激励和上市后股权激励主要区别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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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7 10: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股权激励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其自然人股东要和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人数,合并计算不超过200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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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7 14: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市前股权激励受发起人股东人数限制,上市后股东人数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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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7 14: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200人,公开与非公开的界限,直接+间接,不能变相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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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7 16: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证监会早已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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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8 11: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在持续状态。”不得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LZ所提到的属于“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类的公开发行情形,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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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8 13: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股权激励一般适合于中层以上员工,对于基层员工的奖赏,还是RMB更实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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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1 12: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情是“重实质,不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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