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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分析]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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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00: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限公司某股东要转让其股份给外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需经2/3以上股东同意才能转。该股东在投票时需要回避吗?
 楼主| 发表于 2014-12-3 00:2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细想了一下,股东不同意,就需要购买,不购买视为同意。不管同意与否,如果要购买,都可以享受优先权,但出价低于外人,依然无权购买。所以章程对同意比例的约定,似乎没有意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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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18:3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两步来说:(1)首先是否有经过2/3的股东同意,若没有通过,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该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2)若2/3股东同意了,那么其他股东不管是否同意转让的,都有优先购买权。还是体现有限公司人和的概念,也就是说你想退出了,我同意你退出,但我又不想别人进来,那么我就自己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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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10: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需要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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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4 11: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法是这么规定的: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有限公司有人和性,因此,在股权转让的时候,在同等条件下,原来的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但是,毕竟资和性占了大部分,在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行使有限购买权,原来的股东具有出售自己股权的权利。
你这个公司章程规定,需要2/3以上股东同意才能转让,如果理解成全体股东,则明显不合理,想转让股份的股东必然会对自己转让股份投赞同票。
不管是公司法还是公司章程规定对外转让需要几分之几其他股东同意转让,都不会对原股东转让股权行为产生影响,只要没有其他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新股东根据物权法是可以取得股权的。原股东没有通知其他股东仅仅是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对物权变动并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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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7: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许良辉 发表于 2014-12-4 11:06
公司法是这么规定的: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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