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期,多家媒体报道了方正证券与民族证券有关纠纷,请问证监会对此如何评论?
答:我会已关注到方正证券与其全资子公司民族证券之间的纠纷事项。资本市场各类参与主体均应依法合规行使自身权利,不得损害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上市证券公司的第一、二大股东,应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和双方协议约定,妥善解决相关争议,不得干预也不得因争议而影响两家证券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得损害证券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方正证券、民族证券应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加强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保持公司的独立性、正常经营和员工稳定。我会已采取措施,加强对两家证券公司的日常监管,高度关注其合规经营情况,一旦发现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我会将依法处理。
问:有媒体报道称,旨在改善券商净资本约束的风控指标新规将发布,请问是否属实?证监会对此如何评价?
答:为落实“新国九条”和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证监发〔2014〕37号),保持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今年我会启动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目前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条件成熟时,将按法定程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