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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4382|回复: 5

请教:以股权增资需要缴纳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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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21: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甲企业持有A企业80%的股权,现以其中的75%对乙企业增资,增资前甲本来就控股乙,通过该增资行为,甲增加对乙的持股,A也就成为了乙的子公司。请问,甲的该行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乙直接收购甲所持A公司股权,甲是不是也要缴税?怎样才能避税啊?多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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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金币 +15 +19 收起 理由
lubeking + 15 + 9
COSCO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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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23: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增资:股权应该需要评估,增资过程应不需要缴所得税,待以后转让的时候再计缴。
收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0]79号,应该未分配的留存收益部分应计缴企业所得税。
待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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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01: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全部得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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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11: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59号文的规定,你这应该属于特殊重组,不需要当期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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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11: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fushengbin
根据楼主目前提供的信息,还不能这么轻易断定就属于59号文的特殊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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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11: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查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但税务局的人说这个文件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后已经被废止,尽管不存在明确的废止政策文件。
需要满足财税【2009】59号文中的特殊重组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但楼主目前提供的信息还不能确定是否满足这些条件。
初步结论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规避办法:
1,如果有未分配利润,全部分完,当然这可能涉及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不过,个人所得税一般容易搞定;
2,评估股权的时候采用恰当的评估方法,以使评估增值部分不要过高。当然,也可能不高,甚至还可能低于原始出资额。这样也就没有所得,自然也就没有企业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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