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410|回复: 3

[已解决]新三板同业竞争问题请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3 14: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拟挂牌公司的一个法人股东(为中小板上市公司),持有拟挂牌公司10%股权,两者经营业务存在部分重合,部分产品一样,是否构成同业竞争?现在新三板实务中怎么处理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之外的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拟挂牌公司之间经营业务类似的问题?有没有类似的已挂牌案例?

求大侠指教!
最佳答案
2015-2-3 18:26:52
以下内容仅作参考,具体风险还是项目组和经办律师讨论一下。
上个月正好去北京关于同业竞争的问题,找到挂牌业务部的胡XX,现在NEEQ对于同业竞争的审核尺度还是很宽的,主要核查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对于其他关联方比如5%以上股东、董、监、高以及其他构成重大影响的并不采取一刀切的态度。
建议项目组首先考虑转让股权,或将业务收进来,彻底解决。
如果不行,就充分披露,但通过协议、承诺的方式避免有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的情况,不能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发表于 2015-2-3 18: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以下内容仅作参考,具体风险还是项目组和经办律师讨论一下。
上个月正好去北京关于同业竞争的问题,找到挂牌业务部的胡XX,现在NEEQ对于同业竞争的审核尺度还是很宽的,主要核查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对于其他关联方比如5%以上股东、董、监、高以及其他构成重大影响的并不采取一刀切的态度。
建议项目组首先考虑转让股权,或将业务收进来,彻底解决。
如果不行,就充分披露,但通过协议、承诺的方式避免有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的情况,不能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15: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诺里奇 发表于 2015-2-3 18:26
以下内容仅作参考,具体风险还是项目组和经办律师讨论一下。
上个月正好去北京关于同业竞争的问题,找到挂 ...

那就简单多了,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5-6-17 15: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多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8 19:28 , Processed in 0.195898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