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在含扩区前后的整个自贸试验区全面放开本、外币跨境融资;取消境外融资前置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自由贸易(FT)账户管理系统,运用风险转换因子等新管理方式,充实自由贸易账户功能。
专业人士认为,《实施细则》最大的亮点在于扩大了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可以自主从境外融入资金。
中国证券网报道
援引央行上海总部表态称,
《实施细则》上调了经济主体从境外融资的杠杆率,企业的融资规模从资本的一倍扩大到二倍;
银行此前不能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实施细则》允许银行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能从境外融入资金。
浦发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副行长王建新对 《每日经济新闻》
表示,银行从境外获取融资对做贸易和境外并购的企业都很有利,按人民币基准,如不算其他风险资产,一年期融资成本可降50%左右。
另据中国证券网
报道,以上亮点是中国央行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管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昨天答记者问时列出的五大创新之首。张新认为,《实施细则》可以说是自贸区金改3.0版的一个关键起步,未来半年将是全面推进金改3.0版的关键时期。他透露,下一步将研究开放个人的资本项目可兑换。
张新昨日还提到《实施细则》的另外四个创新之处:
· 运用风险转换因子等新的管理方式优化境外融资结构。
· 改革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了境外融资的前置审批,扩大了经济主体的自主权。
· 建立了宏观审慎的境外融资风险管理新模式。
· 上海率先建立了资本账户可兑换的全面放开本、外币境外融资路径,以及风险转换因子(包括期限风险转换因子、币种风险转换因子、类别风险转换因子)等现代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