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134|回复: 4

关于保代培训一个问题的探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3 17: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保代培训,首发项目是不允许带股权激励的。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拟上市公司上市前股权转让,分别转给高管和创投,而两者转让时间间隔较短,价格相差较大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对高管的股权激励,两者转让的价格差会被记入为公司的损益。
    如果价差较大,会对当期利润产生何种影响?
    是否不应在上市前在短时间内做价格差异巨大分别针对高管和创投的增资?有没有相应案例!谢谢!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0 +10 收起 理由
COSCO + 10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0-11-3 17:5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两者的时间间隔短且价格差异大,从实质上看应该是属于股权激励,而由于创投属于独立第三方,其受让的价格可以视为公允价格;因此两者的价差应该作为费用。

评分

参与人数 1 +10 收起 理由
COSCO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3 18: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操作需要谨慎,别因此导致不符合上市要求。
但,哪位能提供下因两次转让价格差异而计入当期损益的现实案例呀?
现实中,感觉并未如此操作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1-4 21: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下湖南长高高压,有股权激励相关处理

评分

参与人数 1 +20 收起 理由
oshistone + 20 谢谢!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1-5 08: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楼上的,是看湖南长高高压的招股书还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7 23:42 , Processed in 2.430717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