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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制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能否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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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8 23: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个项目,股份合作制企业(非公司企业)想要上新三板,在主体资格上有两个问题.

Q1:能不能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Q2:如果可以直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两年存续期能否自股份合作制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

我自己研究了一下,初步观点如下:

A1:股份合作制企业可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法律规定,同时不管是上市公司(积成电子)还是新三板都有案例(琼中农信);

A2:存续期不能连续计算.
首发办法及新三板挂牌,仅在"整体变更"的情况下,可以连续计算.整体变更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合作制企业属于非公司企业,不能"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只能"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改制是大于整体变更的概念,整体改制的情况(整体变更除外)是新设,公司成立日期是从新设之日起计算.
因此,股份合作制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后,要运行两年会计年度才能以新设的主体申请挂牌.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确?求专业意见.


 楼主| 发表于 2015-5-9 00:0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的理解正确,那么实务中的解决之道有哪些呢?比如把资产装入一个已在存续满两年的有限责任公司里,然后再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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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2 09: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的,股份合作制不是公司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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