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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并购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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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3 14: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公司并购的问题,
A公司是B公司的股东,A将其持有的B股权转让给C公司,C公司是外国公司,C公司想以其持有的另外一家境内合资企业(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
问题:
1、以股权作为支付对价可以吗?总的思路是想避免大量资金的收付。不知道能否做到.
2、必须做两个股权转让处理吗?有无别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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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09: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用股权支付可以,相当于股权置换。问题是,(1)换股比例的确定,(2)对该合资企业来说,股东变更,需要报商务部审批,(3)如换股后外资比例低于25%,牵扯到该合资企业变内资企业的问题。以前享有的税收优惠是否要退还。
。我认为可以还考虑让该合资企业增发新股,让A 公司以其持有的B公司股权出资。曾发的新股市价值,相当于B公司的价值。当然该方案也会涉及上述问题。

能力有限,只能想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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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21: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要商务部批,取决于B公司的净资产.楼主注意不是C公司的投资规模. 换股可以避开外汇管制.但工商变更时还是需要发改部门的批文的.至于税,是不用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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