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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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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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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5 11: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公司想做股权激励,拟激励的员工人数较多,超过两百人。做完股权激励后,拟申请三板挂牌。

有关问题向大家请教如下:

1、如果股权激励,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目前是否可以突破?

2、由于人数较多,计划采取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持股(合并计算股东肯定是超200人的),那么是否可以采取用一个
合伙企业把这些员工都装进去?还是必须几个合伙企业?
是否可以用普通合伙企业的形式,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能超过200个吗?



发表于 2015-8-11 19: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及其修订意见,第一次正式将股东人数超200人股份公司纳入了监管范围,给予了其解决遗留问题实现身份合法化然后进入资本市场的法律路径和政策通道。具体方案是:先规范清理,然后经证监会核准为合格的非公众公司并纳入监管,从而具有了股份公司的合法身份,可以适用已有政策法律框架进入资本市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的出台,为该类公司的规范提供了细致周详的可操作性方案,根据该指引,合规性审核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项:一是公司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二是股权清晰,三是经营规范,四是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制度健全。2014年3月,江苏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成为国内第一家股东人数超200人股份公司新三板挂牌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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