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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IPO上市后控股股东在限售期内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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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10: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O上市时控股股东做了3年不转让的承诺,但据说只要协议受让方继续承接这个承诺,不在二级市场出售,仍然是可以协议转让的?有没有这样的案例?

限售存量股份主要包括两部分股份:一是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安排的股份,俗称“股改限售股”;二是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IPO)前已发行的股份,俗称“发起人股”。



然后我也看到许多类似于,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那说明限售股是可以转让的吧?
是不是我哪里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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