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5471|回复: 3

[争议点讨论] 请判断: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是否为公司关联人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0-12-17 15:3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述判断取自二郞模拟不定项选择题,二郞给出的答案是正确选项,理由是上市规则中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俺觉得该选项不对。理由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股份的自然人和直接持有5%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公司的关联人,但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一定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举例来说,X公司为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B持有上市公司A5%的股份,因此X间接持有A5%股份,B为A的关联人,但X不一定是A的关联人。X是A的关联人的前提是X必须是B的一致行动人,而根据《收购管理办法》83条一致行动人的定义,X与B成为一致行动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X必须和B同时持有A的股份,因此,若X没有持有A的股份的时候,X和B不能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X也就不能算作A的关联人。
     以上为个人看法,请高手点评。

评分

参与人数 1 +5 收起 理由
xuqing221 + 5

查看全部评分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发表于 2010-12-17 15: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武裆大弟子 于 2010-12-17 15:58 编辑

关联方的认定一要实质重于形式,二要从严把握。在一些模糊地带,考虑到审慎监管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建议还是以认定为关联方为宜。钦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12-17 16: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是,5%以上的股东(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只算到一层,连他的董监高都不算。
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却为关联自然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3-6-14 10: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比较同意二郎而不是楼主。5%以上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决策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一样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操作时从严的话就应该算是关联方;但5%以上股东的董监高,如果没有同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成为一致行动人的话,一般不认为是关联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5 02:23 , Processed in 0.184933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