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556|回复: 1

拟挂牌公司代理控股股东产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7-22 21: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碰到一家拟挂牌医疗器械公司A,A除了自身业务之外,还有30%左右的收入为代理控股股东B的产品。
代理的产品由B委托A生产,后再由B卖给A进行对外销售。B自身不对外进行销售,全部委托A生产以及销售。

公司进行这样安排的原因是由于,B之前把部分器械注册证转给了A,但在转让到一半的时候,本应由省级药监局审批的转让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收回了,因此该产品注册证仍保留在B, 公司通过上面所说的业务安排进行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也在跟FDA总局沟通,总局也询问了省级部门意见,省级部门认同公司转让的行为,但总局以无明确规定为由仍未通过审批。
由于转让事项存在不确定,A公司自己也同步在申请该器械的注册证,但由于是三类,审批期估计需要2-3年。

由于母公司自身不对外进行销售,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能难说明。

请教下,该种情况下是否有解释的空间还是会成为实质性障碍。
最佳答案
6 
发表于 2015-7-23 12: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A生产医疗器械属于超范围经营。全部收入都为代理股东B的产品销售的话无独立经营能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6-30 11:35 , Processed in 0.193693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