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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公司老板将部分股权赠与员工,是否可以约定只享受收益权,排除管理和表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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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6 22: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一家拟挂牌公司,公司老板为留住技术员工,拟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一小部分无偿转让给员工,但同时规定,该股权只享有分红的权利,员工并不能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表决,并且规定股权在两年内转让给员工,员工如出现辞职等不利于公司发展的事情,出让方有权收回赠与的股权。
请问:
1、上述约定在有限公司阶段是否有效?在股份公司阶段是否有效,是否违背同股同权的规定?
2、新三板已挂牌公司是否有相似案例?

谢谢!
最佳答案
2015-7-27 11:03:40
可以用分层架构,将部分股权转让给老板和员工设立的合伙企业。
让老板在合伙企业中形成控制,这样就不用担心表决权的问题了。
发表于 2015-7-27 08: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
1、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采用上述手段,但是从法律角度而言都是不符合的。按楼主的意思,相当于说老板只是把股权中的收益权让出去了,但是表决权这些就没有一并转让,这样操作形式上看不出来,但是实质上是违法的。老板最好采用一致行动人形式来实现上述功能。
另外,此种股份赠与属于一种期权性质,这个是符合规定的。
2、新三板企业中有股权激励的案例,而且相对较多。但是从形式上肯定都是持股人享受该股权所应享受的权利。只是说在操作中,特别是表决时采用何种形式就不一定了。
但是个人判断多半还是通过一致行动协议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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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7-27 11: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楼为最佳答案   
可以用分层架构,将部分股权转让给老板和员工设立的合伙企业。
让老板在合伙企业中形成控制,这样就不用担心表决权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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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2: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楼上说的对,我也在想怎么解决这个法律合规性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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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7-27 13: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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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3: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种情况,我觉得,最好和骨干签个合同,约定如果挂牌成功了,将向其发行优先股,优先股不存控制权稀释的问题。如果挂牌成功概率比较大,骨干们也会接受的,而且转让也比较方便,合规性也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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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5: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出一个表决权委托书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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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5:5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版主的办法最简洁,也可以做双层架构,通过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协议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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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7 16: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层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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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9 21: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公司法而言,有限公司阶段,表决权和分红权等可以约定,不以出资比例为准,但是到了股份公司就不行了
新三板挂牌,这种情况涉及股权稳定和清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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