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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为员工持股平台涉及的股份支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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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0 17: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若拟上市公司的股东之一为有限合伙企业A,A企业为日后员工持股平台,A企业入股拟上市公司时,合伙人为大股东,A企业入股的价格低于同期PE的入股价格;两年后,A企业的合伙人将出资额陆续转让给管理层员工,转让价格较低。请问:(1)A企业涉及的股份支付是在A企业入股拟上市公司当年做,还是再A企业的合伙人将出资额陆续转让给管理层员工时做;(2)如做股份支付,公允价格什么确定?完全按照同期的PE价格吗?(3)具体股份支付的数量怎么计算?
发表于 2015-7-30 17: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在另外一个地方回答,不要重复发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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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30 17: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合伙企业不可能就大股东一个人,那么,在最初合伙企业入股时,这些员工应该已经在这个合伙企业里了,或者部分员工应该已经在了。此时看一下合伙协议怎么说的,一般来讲,上市主体的股份,应该由合伙企业享有、然后在合伙人内部之间再分配。此时,再结合合伙企业入股的目的,即已经构成股份支付了。股份数量抛开大股东的持股数量,按乘法原则计算。公允价格,完全按PE不行,除非能解释PE入股没有附带着“利用PE帮助公司开拓啥啥业务”,因为这样的话,给PE的价格就会第一点,类似事项。当然也不是不行,全靠一个主观解释嘛。也可以用评估师估值的数据,当然这个也是主观的;或者用现金流、同比PE等等其他估值法,然而这也是主观的。我说这么多,就是告诉你,所谓公允,全靠你一张嘴。   后面转让股权时,那就是第二次股份支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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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5-7-31 23: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这个股份支付,我就看到不同会计师有N种认知了。。。。
我也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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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8-1 08: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mzgilww 发表于 2015-7-30 17:52
合伙企业不可能就大股东一个人,那么,在最初合伙企业入股时,这些员工应该已经在这个合伙企业里了,或者部 ...

最初合伙企业入股时,员工还未在合伙企业里面,就大股东和一个普通员工在合伙企业里面,大股东是GP,出资额最大。这时候就需要做股份支付了么?后面管理层陆续入伙,还需要按照入伙时的公允价格陆续做第二次股份支付么?有没有相关案例啊?而且合伙企业员工进出应该是很正常也比较频繁的,只有每次有合伙人进出,就需要考虑一次股份支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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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 10: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最初合伙企业入股时仅有一个普通员工在里面,那么无需。后面管理层入伙,需要按照入伙时的公允价值继续做股份支付,因为目的很明确,就是实质性的股权激励,且管理层入伙的价格是低的。
合伙企业员工进出如果是频繁的,那是不太可能的。想做股权激励,人员基本都是定好的,且处于稳定状态,可以偶有进出的特例。不然还敢IPO么?今天想给这个人做激励、明天想给那个人做,后天这个人又出去了,这体现不了内部治理的良性。这里面有一个绕,主体授予合伙企业股权时,是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激励的名单应由主体来确定并经一定权利的机构审批,而不是由合伙企业的大GP来拍脑袋给谁就给谁的。这点需要注意。另外,股份支付本质是个纯粹的会计问题,在合伙人员工进入时,即视为授予完成,此时应确认费用和一项权益。后续其退出,则无关,不再作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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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 10: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你的描述看,你们打算做的这个股权激励,是有瑕疵的。IPO项目还望慎重。
至于案例,我看了一些、也研究过一些,但还没见过有符合你说的这些情况的。也许后面你可能会找到一两个案例,但我判断那多半是2011年及以前的。彼时包括会里面,对这种股份支付的问题还一直有意见,创业板更是不管它。现在不同了,会计准则已经深入人心,一切以此为准来处理这个问题。
所以,建议熟悉一下相关准则和一些解释,跟有经验的、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多讨论。如4楼所示,实务中会计师水平参差不齐,望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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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8 19: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mzgilww 发表于 2015-8-1 10:12
从你的描述看,你们打算做的这个股权激励,是有瑕疵的。IPO项目还望慎重。
至于案例,我看了一些、也研究过 ...

看过你发的好多帖子,作为一名投行新人,CPA新人,你是我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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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8 19:41:17 | 显示全部楼层
mzgilww 发表于 2015-8-1 10:12
从你的描述看,你们打算做的这个股权激励,是有瑕疵的。IPO项目还望慎重。
至于案例,我看了一些、也研究过 ...

补充问一下,我现在做一个三板项目,企业老总想做一个持股平台(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实行股权激励,一般都怎么操作啊?如果拟挂牌企业对持股平台低价定增,然后员工通过持股平台取得股份,这属于股权激励嘛,属于股份支付嘛?又该怎么样的会计处理呢,谢谢前辈

点评

这种行为是股权激励,也属于会计上的股份支付。在激励发生时按照公允价值一次性计入损益,对方科目为资本公积。  发表于 2015-9-19 18:58
操作上面选择很多,具体搜一下论坛,很多资料的。  发表于 2015-9-1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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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5-9-19 23: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haojindan1988 发表于 2015-9-18 19:41
补充问一下,我现在做一个三板项目,企业老总想做一个持股平台(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实行股权激励,一 ...

三板在今年7月吧,专门就股份发行 涉及的 股份支付 进行了相关规定,挂牌时候进行的股份支付可以参考处理

具体在合伙企业形式方面,持股比例、价格案例都有不同,企业可以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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