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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230|回复: 5

[模拟出题] 股东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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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21: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判断: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东减持达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评分

参与人数 1 +2 收起 理由
brooks1986 + 2 看的很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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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3 21: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确。。。没见到有停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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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2 11: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39条之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改限售股股东减持达到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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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2 11: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相关股份转让及过户登记手续按照本办法第四章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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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6 00: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楼上分析的正确,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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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30 15: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htscNO.1帅哥 发表于 2011-2-22 11:36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 ...

那可以不好意思 我想问下股东可以一次减持10%的股份吗?比如,已经减持至4%,接下来是只能减持1%,还是可以直接减持3%超过5%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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