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533|回复: 1

求教:承担债务换取资产的会计认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19 08: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A是B的子公司,
(1)A与B约定以承担B2000万银行存款债务的方式获得B所有的一块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500万元。请问此项交易行为应如何认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B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虽有权证但并未付清全部出让金,实际只支付了500万。A在获得此土地使用权后并未按照双方协议价1000万(土地出让金全价,AB间系平价转让)一次性计入无形资产,而是将B实际支付的500万计入在建工程。3年后,A将3年间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金300万(均计为在建工程)和受让时计入在建工程的500万,一次性转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入账价值为800万。是否需要调整?如调整,是否需要补提摊销?摊销是否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发表于 2015-8-20 13: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购买不就行了?你这个模式有可能被税务局认定为2个行为,税收问题比较麻烦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3 17:19 , Processed in 0.272460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