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1017|回复: 0

新三板:求指点实际控制人因限售期无法代持还原的披露方法及思路。求存在代持挂牌案例

[复制链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5-8-26 20: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A,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代持原因为A想要收购某公司,为压低价格而让B、C代其持有该公司股权,后因收购失败解除代持关系。2014年10月又因同样原因让D帮其代为持有该公司股权。现该公司拟上新三板,但因《业务规则》2.8 暂无法进行代持还原,求前辈指点如何将此情形合理解释及披露,以达到新三板挂牌要求。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在线等,急求各路高人指点,谢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投行云课堂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6 19:40 , Processed in 0.194973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