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2616|回复: 2

公司减资没有公告和办工商,就进行财务入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9-17 17:36: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年公司减资A万元,有股东会决议但没有公告和工商变更,就直接进行财务入账减资A万元,减资的钱也确实支付给股东。
×2年公司再次减资B万元,采用方法把两次减资A+B,一同作股东会决议并公告、工商变更(等于上年股东会决议作废)。而当年再记入减值B万元。
请问大侠,×1年的减资是属于错误记账要调整,还是认财务入账而披露工商登记有错误。
发表于 2015-9-21 15: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公司法等规定,减少注册资本要经过公告和变更程序后才能进行注册资本的减少,这是对债权人的保护。如果一个公司没有经过这样的程序,只是内部财务进行了处理,这是对外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公司还是需要在原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股东还是需要根据原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承担出资责任。所以,第一次的减少注册资本因程序瑕疵而并未生效。

第二次的减少注册资本,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后,发生法律效率,尽管是将第一次的一起操作,但两次的累计减少金额均履行了公告和变更程序,所以产生法律效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9-23 13: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记账只是内部的会计处理,减少了账面的注册资本、所有者权益等资债表科目余额,到年末反映在对外公布的财务报表上,就是企业财务状况披露不真实,而工商变更登记等则是减资这一行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减少了股东对公司的责任限额。
所以,如果对第一年的财务报表有审计的话,建议作出审计调整,并要求股东归还相应的减资款,(不还了就是抽逃出资了嘛),这个涉及到公司对外部披露财务状况的真实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3 13:28 , Processed in 0.189153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