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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2381|回复: 4

拟上市公司劳务派遣数量过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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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0 14: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操作过的高人们,怎么解决的?
签署劳动合同?
谢谢!
发表于 2015-10-15 14: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还时候看企业业务类型。
按照已有案例,如果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派遣多不构成障碍。如果属于技术型企业,可定需要清理签署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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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1: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之要求,公司需要在2016年3月1日之前将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比例降低到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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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1: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考虑转成服务外包嘛,服务外包可是鼓励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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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5: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1.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过会)解决方案:部分用劳务外包代替劳务派遣(主要是保洁、保安);承诺降低比例。
2.海利生物                       没有解决方案,只让劳务派遣公司证明缴纳了社保、公积金,同时说明劳务派遣工资与正式员工相仿。
3.中光防雷(创业板)     解决方案:大股东兜底承诺
4.文科园林                      发审会好像问过这个问题,但是我没有找到他们的回复。招股书中说部分用工采用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形式,没有写比例
5.天成自控                       解决方案:部分用劳务外包代替派遣(主要是保洁、保安);大股东兜底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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