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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拒绝提供财务资料、伪造台帐被证监局警示的消息需要进行披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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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9: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已上市企业接受监督检查时延迟、拒绝提供相关财务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伪造出入库台账。证监部门对该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采取了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对公司和董事会秘书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向辖区各上市公司下发了监管通报。---以上信息该公司是否需要进行披露?该公司行为是否侵害了投资者权益?请那位大虾给些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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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8 14: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披露影响公司股价就应该披露,明显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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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30 13:3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有机会多向你请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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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1-7-6 15: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披露,否则,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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