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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944|回复: 6

请教同业竞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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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1:4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拟发行人A的控股股东与A的一家控股子公司B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但发行人A的经营范围与其控股子公司B的经营范围完全不同,其控股子公司B的经营范围中仅具有为A提供某些原材料的上下游关系,请问
(1)该种情形下拟发行人A与其控股股东之间能界定为存在同业竞争么?
(2)如A与其控股股东共同持有B的股权,该种情形是否必须要规范?

谢谢各位前辈
发表于 2008-6-28 15: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规范,将B的业务转给A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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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9 19: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1)的情况应该是同业竞争

(2)如果A是明显的小股东,就是持股比例在20%以下的,可以不清理;如果是A控股的,建议将B直接卖给控股股东好了。转让的前提是B并不是A的主要利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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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29 20:2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如将B直接卖给控股股东,因B存在为A提供某些原材料的情形,则是否会导致关联交易的问题? 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存在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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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9 20: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应将控股股东的相关业务重组进入B公司,再将B通过吸收全并方式并入A,一则可去除同业竞争问题,另则可解决关联交易问题,但可能会因重大重组影响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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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30 09: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那么是否可以直接由控股股东将其所持有B的股权转让给A,使B成为A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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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30 11: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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