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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将商标无偿转让给B公司,A公司内部需要开股东会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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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31 09: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谢谢。请把相关的法律法规粘贴在此。
发表于 2011-3-31 17: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1、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职权没有特别的规定,一般不会召开股东会决定商标转让事项的,只需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即可;
2、转让商标并不属于特别决议的事项,更不会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了
相关法规见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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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1 14: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转让后,有股东有异议咋办?后期如果追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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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9: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应该判断商业实质
如果B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为A公司换取利益,无妨

如果是个别股东的关联方,或者无关的第三方,那么一定存在则利益转移,对于该事项的决定,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章程规定执行,章程无规定,以股东会授权确定,这些都没有约定的,最好过股东会,这样有利于减轻或免除董事会责任。但即便是这样,小股东或投反对票得股东仍有权主张权利。
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如果不经过股东会,董事是承担一定责任的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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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3 08: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虔成蓝 的帖子

谢谢。B是A的控股子公司,B是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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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3 21: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lss的回答让我更明白什么叫严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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