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LW 发表于 2015-10-21 13:10
你不直接用外资,无法就是不想把增发公司变成外资企业,本身就让人怀疑。
另外,你现在这部分外资使用要 ...
非常感谢回复!
我把整个框架、原因说一下:
增发公司是准备明年上新三板。这个台湾人是增发公司高管,在公司工作多年且是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现在老板兑现承诺,让他进来做公司股东。所以本质上来说,并没有其他的目的,就是让这位高管得到他应得的回报,而且必须是股权。
现方案是以增发的形式,让这位高管进来。然而就遇到了上面的问题,他作为外国人,要怎么进来这个公司?如果他以自然人身份入股,那增发公司是否就变成外商投资企业了?这样好像以后会有诸多限制和不便,而且也不应该为了一个小股东把公司整体的性质就变更了吧?因此让他在境内注册一个WFOE,让后增资进来,但是现在就遇到了问题。
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 (汇发[2015]19号)
“四、便利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
除原币划转股权投资款外,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直接结汇或将结汇待支付账户中的人民币资金划入被投资企业账户。
上述企业以外的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原币划转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现行境内再投资规定办理。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应由被投资企业先到注册地外汇局(银行)办理境内再投资登记并开立相应结汇待支付账户,再由开展投资的企业按实际投资规模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往被投资企业开立的结汇待支付账户。被投资企业继续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上述原则办理。"
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 ...可以直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往被投资企业
但是现在银行就说做不了,他们原本以为可以,但外汇管理局说不可以
现在就不知道这个问题要怎么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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