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4月30日,沪深两市2014年已上市的2613家上市公司,除新中基公司外,2612家上市公司均按时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为掌握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况,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抽查审阅了520家上市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14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公司存在会计处理不正确、财务信息披露及内控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
会计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未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类似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不一致、未正确区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与会计估计调整。
财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未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信息披露不完整;财务信息披露的简单错误仍然存在;财务信息披露的形式化、原则化问题突出;未对复杂专业判断及财务影响进行明确说明;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缺乏统一衔接,致使相关的内容前后披露不一致。
此外,一些公司还存在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不符合规范要求,内控评价、内控审计信息与年报信息不一致等问题。
对上述年报审阅中发现的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以及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通过发布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向市场传递关于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等方面的监管标准,继续引导上市公司切实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二是对于年报审阅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中进一步了解情况并进行后续处理。
三是基于市场的信息需求和资本市场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规范体系,探索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规范建设和实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