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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不实是否可以将不实部分进行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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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23: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公司股东以专利进行增资,专利作价2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资至3000万元,但实际该专利并未给公司带来2000万元的经济利益。

是否可以将这2000万元进行减资处理?有没有这样的案例过会的?

如果以现金补足的话,因为超过50%,是否必须运行3年?有没有类似的没有运行3年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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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0: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没有高新技术成果认定
2、是不是中关村科技园的企业且符合当时规定
3、如果符合1、2中的任意一点,可以尝试,不过从“该专利并未给公司带来2000万元的经济利益”上来讲,最好补足,等三年。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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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07: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一下冠昊生物专利增资的处理方式吧。
实际控制人承诺补足收益法评估中的未来收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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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0: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出资时无形资产高估的问题我倒是遇到过实例,项目因此被否决了。这里面有两个限制
第一个是上市前的注册资本里面无形资产不超过30%,创业板可以高,中小板和主板不能够超过;
另一个问题就是无形资产如果显著高估的话,需要处理,一般有几种方式:
1 重新评估,然后
      a  进行减资,或者
      b 注入新设主体重新来过;
2 现金资产替换;
3 承诺未来收益;

    实际上比较多采用的是2这种方式,简单、不浪费时间,一般已经摊销过几年了,置换的成本不高,而且对增加利润有好处。
    3的问题是大股东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尤其对于设立时明显高估的情况,一般都不愿意。
    1的方案——重评,是比较规范的处理方式,但是缺点也明显。对于减资的问题是特别敏感的,从我的经验来说基本上基金不会同意企业做减资,甚至最近有过减资的企业都不愿意介入;新设主体是好于减资的,尽管要运行3个完整的年度,不过没有风险,我们的基金在现实里面就是要求企业的股东把旧企业的无形部分减资出来,评估后放入新设立的主体。这里面还是有无形资产带来的现金流比评估的要差得问题,所以要与评估机构协商作较为保守的评估。

点评

这里面有两个限制 第一个是上市前的注册资本里面无形资产不超过30%,创业板可以高,中小板和主板不能够超过??请教出处!感谢  发表于 2011-5-1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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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金币 +20 +10 +35 +15 收起 理由
brooks1986 + 15 + 15
memory123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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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0: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的专利占注册资本比例高达60%。。。。。建议重新评估专利价值,再以现金补足。。。如果现金补足金额较大,超过50%。。。很明显公司当年存在虚假出资。。。。这样的话运行3年吧;按照保代培训会上的要求是有比例要求,若弥补出资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小于30%,只需补足,不用等三年,若超过30%,需运行一年或36个月。若现金补足金额未超过50%。。由当地工商部门认定不是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吧。。。尽快申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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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7: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llen4584 的帖子

这是一个严重缺陷,现在减资肯定是行不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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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20: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意思,我是新手。新《公司法》不是规定非货币出资比例可达70%吗,为什么无形资产出资过50%就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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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00: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memory123 发表于 2011-5-8 23:18
某公司股东以专利进行增资,专利作价2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资至3000万元,但实际该专利并未给 ...

补充问题: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拟上市公司的子公司,需要怎么处理?对母公司的要求是否适用于拟上市公司子公司?是否应该考虑子公司对母公司的影响程度?有人做过类似案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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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08: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missy39 发表于 2011-5-10 20:22
不好意思,我是新手。新《公司法》不是规定非货币出资比例可达70%吗,为什么无形资产出资过50%就不可以?

公司法同时规定了,一般无形资产出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不超过注册资本的20%,创业板可以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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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2 09: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否这样操作: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然后再以整体净资产折股???若整体净资产大于目前的资本。。。。可以不履行减资程序。。。而且规范了公司历史上出资不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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