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论坛上看到有关“会计师是否应当提供工作底稿给券商”的讨论,忍不住想把话题延伸开来,就两家中介机构的协作表达下个人观点,欢迎大家讨论! 先自报身份,我是会计师,在资本市场混迹六年。 同样作为乙方,同样作为专业服务机构,券商和会计师的宗旨都是为甲方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前提不仅是各自的专业能力,也强调有效的沟通和合作。现在市场上有太多不和谐的声音,部分投行人员自恃其高、不愿意放低姿态平等沟通,部分会计师因行业待遇差异而心怀不满、配合度差,最终导致双方都各种不爽,更恶劣的是影响了服务质量。 屡次爆发的造假案让证监会大大提高了对保荐机构的底稿要求,而大部分投行从业者在很多财务方面基础的工作习惯、思维方式乃至技能、经验都存在短板或者还在适应过程中,加上投行人少、时间精力不足,借鉴会计师的工作成果成了最便捷有效的途径,简单来说,这是找人帮忙啊,你拽个毛线?!“找领导”这样的方式更是要不得,甲方会暗地里为你的情商捉急,会计师更是会认为你智商情商双低,而且大部分情况下会适得其反!放低姿态、用心沟通、互相尊重、互有往来,事半功倍! 虽然我是会计师,也必须承认,在过去、现在乃至未来还会持续较长时间的“通道制”下,必须认可保荐机构和保荐人在股权业务领域的核心地位,行业待遇差异更不是哪个个人或者哪个群体在短时间内就能改变的。嫉妒、不满、故意不配合,只会在高强度的工作之外再徒增烦恼。我向来认为会计师是一个太适合历练的职业,保持一颗淡定的学习心态,逐渐累计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才是最大的财富,身外之物乃至所谓的成功,会随着你的日益精进而水到渠成。配合投行的工作虽然没有官方的硬性规定,与甲方的合同更不会把这些不便拿上台面的事情写进去,这是职业道德,是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必然要求!自问一下,现成的东西顺便提供或核实一下又能怎样?需要花些功夫重新整理的数据做一做又何妨?工作量太大难道不能跟合伙人乃至甲方有效沟通?参与招股书的制作不也是自身经验和视野的拓展?等到你需要对方帮忙的时候又有什么样的期望?不过面对某些确实情商有缺陷的投行人员,该据理力争的当然不能妥协,但千万别掉进斤斤计较的旋窝,淡然处之,让他反过来感谢你,才是最响的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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