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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持股平台清理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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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3 14: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拟挂牌企业A是有限公司,是由B、C、D三家持股平台公司持股,B、C、D三家持股平台分别由100多个自然人持股。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拟计划:首先完成A企业的股改;然后挂牌企业A;一年后再由挂牌企业A吸收合并掉B、C、D三家平台,由300多自然人直接持股挂牌企业A。请问各位大侠:(1)先挂牌再“刺透”三家持股平台,吸收合并三家持股平台公司,使股东达到300多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挂牌企业吸收合并掉三家持股平台,涉及到300多名自然人股票开户问题,实践中是否有相关制度规定,如何操作?

谢谢各位大侠
发表于 2015-11-24 15: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别由100多个自然人持股?报证监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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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4 16: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fushengbin 发表于 2015-11-24 15:59
分别由100多个自然人持股?报证监会吧。

哪个环节需要报证监会,有什么依据?股改挂牌后再吸收合并股东超200人不用核准吧,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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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3: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yjpfd2010 发表于 2015-11-24 16:05
哪个环节需要报证监会,有什么依据?股改挂牌后再吸收合并股东超200人不用核准吧,没有法律依据

特意为了规避股东人数的持股平台肯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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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5-12-4 15: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挂牌后,股东人数可以超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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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23: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挂牌前,刺穿三个持股平台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得报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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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07: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用的东东,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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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5-12-24 22: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楼主的这个问题,我跟我的同事也曾经探讨过。对于楼主的情况:拟挂牌企业A是有限公司,其股东为B、C、D三家持股平台公司,三家公司分别由100多人自然持股。我的看法如下:
(1)挂牌前就“刺透”三家持股平台
这个规定毫无疑问是存在的,至于具体文号,我也没有仔细去找。但是这个问题其实只要简单逻辑分析就能知道。申请挂牌新三板企业只要超过200人是要报证监会审批的。假如像楼主设立持股平台就能躲过证监会的审核,随便就能搞出个公众公司出来。那真把证监会当傻子了。(注意:私募股权投资公司那一类除外,就是专门做股权投资,不是持股平台。)
(2)挂牌后也是继续保持”刺透“
根据《管理办法》的理解,股东人数定向发行后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应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东人数定向发行后未超过200人挂牌公司发行后应直接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备案。

综上两点,按照楼主现在的状况,要想300多名自然直接持股,单申请挂牌的时候就要经过证监会这一关,而不是挂牌后“刺透”的问题。当然,如果楼主挂牌前是由B全资控股、然后C、D在挂牌后进,同样会遇到200人的问题。

最后,我很难想象挂牌企业是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吸收合并掉三家持股平台。毕竟那三家公司是挂牌公司的股东,那犹如子公司吃掉母公司。涉及到300多名自然人股票开户的问题,如果挂牌前就是股东的,券商直接开户就行;如果挂牌后进入的,要满足金融资产500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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