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996|回复: 2

双层持股的案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7 09: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家公司拟上市,目前在全国每个省都有自己的公司,但各个省的公司中大股东是相同的,同时还吸纳了对当地业务经营比较重要的人员作为各省公司的小股东。也就是说,各个省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几乎是一种平行结构,而不是金字塔形股权结构。为了上市,目前打算成立一家集团公司(作为上市主体)来持股各个省公司。集团公司的股东为公司主要创始人。同时,为了突出股权激励的效果,打算在集团公司和各个省公司层面给当地小股东一部分股份。这样,就会形成这部分小股东在集团公司和各个省公司两个层面持股的情形。请教各位,这种双层持股的股权结构安排对于将来上市会不会有什么障碍?会不会给人留下利益输送的嫌疑?如果有已经过会的案例,还请各位不吝赐教。多谢各位!
发表于 2011-6-9 00: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证监会不认可股东与拟上市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因为这样确实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6-9 09:4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汇通天下628 的帖子

多谢!
两层持股重合的股东都是小股东,无论在股份公司层面还是在下属控股子公司层面,而且也不是股份公司的董监高或其亲属,这样也不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9 04:02 , Processed in 0.181314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