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3586|回复: 10

[疑问求答] 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10 08: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公开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和意向书,有一个选项是主要经销商未提交认购意向书,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向其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这个选项是否正确?

即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是否可以向有实力的个人投资者发出认购邀请书,比如说老板的朋友,或者临时提出投资意向的投资者,但是这类投资者既不是公司前二十大股东,也不符合询价对象的条件。
发表于 2011-6-10 09: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可以,《非公细则》只是列举了必须要发送认购邀请书的主体,是否发给其他投资者由发行人了主承销商自己定啊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15 +15 收起 理由
keepmoving + 15 + 15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6-11 11:3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增加一个问题:即发送认购邀请书的主体是否可以是关联方?是否可以增加关联交易?

1、川润股份的非公开发行中,明确供应商可以优先获得配售。

2、但是审核当中,又明确发行不应该导致同业竞争和增加关联交易等影响独立性事项。

所以,认购邀请书是否可以向关联方,或者将会增加关联交易的供应商、客户发送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6-26 11: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26 14: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解答一下呢?

点评

这个没法解答喔,我认为如果找个上下游大客户结成股权纽带的战略联盟,未尝不是好事,但扣条文又不能构成新增关联交易。  发表于 2011-6-26 22:0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8-3 00: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确实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8-5 16: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可以,根据你的发行数量判断是否构成构成关联方,如果是构成关联方,则发行成功后披露就是了。发行的时候已经拿到批文了,中国证监会应该不会再干预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9-24 14: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polkmn 发表于 2012-8-5 16:41
我个人认为可以,根据你的发行数量判断是否构成构成关联方,如果是构成关联方,则发行成功后披露就是了。发 ...

个人感觉考试得考点还是: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应当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4 14:5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公开发行细则规定的那几类机构投资者之外,如无大股东及关联方或战略投资者提前承诺认购外,只能向已给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发送过认购意向书的机构或个人发送,不再区分是否为关联方。但是如果一旦可能导致发行完成后超过5%比例的情况,需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9-24 14:5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还有一类情况是启动追加认购,但追加认购也需先给前面说过的几类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如仍未募集足额,则可向未提交认购意向的个人或机构发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9-25 10:27 , Processed in 0.203855 second(s), 4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