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4328|回复: 2

[其它] 上交所主板、深圳中小板和创业板对募投项目变更的认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12 12: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界定: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一) 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五) 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的差额超过计划金额的30%
(六) 本所认定为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其他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当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市公司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但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并公告改变原因及保荐人的意见。
问题:
1
除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外,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如何认定募投其他的募投项目变更?
2
中小板、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如何认定募投项目变更?
发表于 2011-6-12 21: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已经废止,请参照 深圳交易所的三个“规范运作指引”,在指引中,已经和上交所保持了一致,变更募投实施地点仅需要董事会开会通过,保荐人发表意见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27 19: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各位大侠,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品种发生变化,如由预期高毛利新品种转为生产原品种,是否界定为募投项目发生变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2-2 05:18 , Processed in 0.200125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