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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忙分析一下大股东土地作为拟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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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2 17: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股东打算将相关的业务经过重组整合到拟上市主题里面,大股东目前有一块土地暂时闲置,如果作为出资注入的话怕会降低净资产收益率,能否作为募集资金项目购买?(占拟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比重较大)好像会涉及到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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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2 22: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有掏空上市公司的嫌疑,而且会给证监会留下不好的印象。

个人感觉还不如拿到上市以后,用股票去买比较合适。

是不是这块地不拿进来,就会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这个也需要关注。

增资现在主要就是大股东要交企业所得税,这个东西蛮厉害的。如果用购买的方式的话,除非你这块地刚刚拿到手,基本上不会有增值税,否则的话,土地增值税能把大股东给交死~~~~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我再考虑考虑,大家也都来发表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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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11: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问题挺有意思~~  最理想的状况应该是做募投给买回来~~
募投也得有好的项目计划,如果项目真的好,装进来也不是啥坏事儿
如果单纯就是为了给大股东套现,资产质量不好的话,那过会确实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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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23 14: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第七恶魔 的帖子

增资为什么要交企业所得税呢?股东作为出资投入。
还有一个问题,现在这块土地一年的建设期快到了,现在大股东也没有建设的打算。如果再去新批地的话这块土地就比较浪费了?我后来想了一下,能否先转给一个不关联的企业,到时候再通过土地出让作为募集资金项目买进来?大家觉得这样有可行性么?成本大概多高?

[ 本帖最后由 kaka 于 2008-7-23 14: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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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16: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增资交企业所得税的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

别买来买去的,土地增值税很贵的,不划算,成本上也不经济。而且没人举报就算了,有人举报的话问题就严重了。

这块地啊,先继续忽悠着,实际操作中不会很快就一定要开工建设的,差不多就行:)政府不敢轻易收的,让企业先去搞个围墙圈起来,这就算开工了,呵呵~~~~

感觉做募投用地的话,价格上可能是不是就是股东的取得价格最好?但是这样感觉会产生给拟上市主体输送利益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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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4: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买卖在各地现在已经都是招拍挂的程序了,土地进行协议转让已经基本被废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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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6 18: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纯用土地作为募投项目的一部分,当然必须有好的经营项目,我觉得应该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在首发上市中,用募集资金和大股东进行关联交易,这一点是非常不好的。安全起见,建议最好在将来的增发或配股中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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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7 15: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增资交企业所得税的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18号
三、企业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二)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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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7 22: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显而易见,绝对会被否掉!我觉得如果说这个土地不是大股东的而是国土局的,可以琢磨出一个项目,说要造厂房。。。。,需要土地,倒是有很有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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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8 14: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hawaii 的帖子

看不太懂,既然是非货币性投资,怎么也扯不上所得税,用非货币资产投资,哪来的所得呢?

第(二)项所述“上述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较大”与第(一)项有什么样的关系?前文只有投资,没有转让!

请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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