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728|回复: 1

新三板并购基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0 12: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手头有个项目想走跨境并购,初步方案是成立并购基金购买标的,然后挂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收标的。
问题是:
1. 公司或大股东成立基金有无披露要求,若标的无法顺利交割,则会要求企业对投资人兜底或者作出差额补偿,是否需要相关信批手续?具体应该怎么做?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披露是否需要和成立并购基金同时披露?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应该如何?是单纯协商么?

4.企业目前高位停牌,标的资产又比较大,估计到时候基金会直接变成二股东(大于20%,可豁免),在后续做市转让方面抛售是否有所限制?

5.获得的股份是否有锁定期?如有,期限多长?

求各位大神解答,谢谢!
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6-4-8 10: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完全可以参照上市公司的流程来做:先成立并购基金,并购基金购买标的资产后,待时机成熟再收到公司里。

1、应当披露,发布成立并购基金的公告,将基本内容披露出去。相关承诺也应一起公告。

2、应该是先成立基金,然后再收购资产吧。

3、定价肯定要审计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协商个价格。但是一定注意公司相关表决时关联方要回避表决。

4、后续转让应该没有限制。

5、锁定期也没有限制,自行约定。

想了解一下这个项目现在怎么进展程度?兄弟也想学习一下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8 13:23 , Processed in 0.419473 second(s), 3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