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699|回复: 0

股权转让问题,实际与工商登记不一致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6 19:5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三板拟挂牌公司,在一次股权转让过程中,签署的是附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300万股按照未来两年应收账款的回款的50%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在进行工商变更时,工商局不认可。按照工商局要求,进行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股东会决议上皆是按照300万股以总价款一元进行的受让。请问这种情况如何进行披露,是否构成挂牌的实质障碍?求相关案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29 00:02 , Processed in 0.186517 second(s), 2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