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5321|回复: 3

子公司增资扩股,原控股股东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持股比例降低,但持股数量未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7 15: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题一:发债企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界定是否有专门规定?如没有专门规定,可否按照对上市公司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问题二:子公司增资扩股,导致原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降低,但持有股份数没有发生变化,对其不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母公司而言,是否属于重大资产重组?(PS: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出售或购买资产到达一定标准后,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就本问题而言,我个人认为,母公司本身没有发生出售或购买资产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相关比例,都不应当视为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不知道对否,请高人指点!)
发表于 2016-3-7 17: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

1、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标准实施。
2、子公司增资是要考虑的,这个实质是母公司出售子公司股权,可假设类比分两步走,一、母公司全额认购子公司增资,二、母公司将认购的增资份额转受给第三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3-7 17: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sevenxy 发表于 2016-3-7 17:44
个人意见:

1、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标准实施。

谢谢回复。请问就第二个观点,有相关案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3-7 18: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大状 发表于 2016-3-7 17:46
谢谢回复。请问就第二个观点,有相关案例吗?

个人意见:

暂时未见过有这么操作的。原理上判断即可,如果这么操作都不算的话,那上市公司处置资产全部搞个增发,将控制权转移,重大资产重组办法就失效了。就像上市公司只有一家子公司,所有业务都在子公司,子公司做个增发控制权转移,上市公司相当于就一空壳了,不从原理上从面上看也是要算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1-11 22:48 , Processed in 0.568984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