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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出题] 利息费用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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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15: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企业2010年3月1日向其控股公司借入经营性资金400万元,借款期1年,当年支付利息费用28万元。假定当年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息率为6%,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该企业在计算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整的利息费用为( )万元。
A. 30
B. 28
C. 20
D.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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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1 收起 理由
zguoqing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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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15: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28-400*6%*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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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15: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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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20: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题目有点问题,如果双方是按照独立交易原则,且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不低于控股股东,是可以按照实际支出确认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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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21: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还要多考虑一点,跟控股股东借款要考虑债权:股权=5:1以内的可以不超过银行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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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22: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zhangnao 的帖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为规范企业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将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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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nao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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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8 22: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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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2-11-16 20: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财税[2008]121号中,“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这个说的是应纳税额还是适用税率,个人感觉是应纳税额而不是税率。
另外,请教“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个该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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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6 22: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8,考点是关联方资金拆解超过银行同期利率水平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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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6 22: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给出投资额,无法计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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