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投行业服务、产品的撮合及交易! “投行先锋客户端” - 投行求职
      “项目”撮合 - 投行招聘

投行先锋VIP会员的开通及说明。 无限下载,轻松学习,共建论坛. 购买VIP会员 - 下载数量和升级

“投行先锋论坛会员必知和报到帖” 帮助您学习网站的规则和使用方法。 删帖密码积分先锋币评分

查看: 969|回复: 2

请教:关于职工安置费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31 14: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标公司2006年国有控股变更为非国有控股,提取了职工安置费。
该公司为省属国有企业,提取时按市属国有企业的一个规定为依据。
截至现在只支付了一部分,账上还有60几万余额,涉及28名员工。

疑问是 如果提取职工安置费时的依据不充分,现在的余额是否能冲掉
如果不能冲掉是否就必须支付给员工,有没有其他的处理方法?

九州电气 和目标公司的情况比较接近,我没有找到其他的案例。


谢谢
发表于 2011-7-31 16: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2006年国有控股变更为非国有控股提取职工安置费时肯定有相应的文件,规定提取的职工安置费金额(不管当时提取的是否合理),该部分职工安置费必须全额支付给员工,尚未支付的部分需尽快支付,并取得员工已收取相应安置费的确认书。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31 19: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去百度:
招股说明书 职工安置费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6 收起 理由
投行人生 + 6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在线客服

法律及免责声明|服务协议及隐私条款|手机版|投行先锋 ( 陕ICP备16011893号-1 )

GMT+8, 2024-10-5 05:11 , Processed in 0.242154 second(s), 3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