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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既是香港居民,又拥有大陆身份证,未办外商投资相关审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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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davidswindow 于 2011-8-18 14:24 编辑

          若拟上市公司中一股东(持股不足1%)通过增资方式入股企业,入股时其为香港居民,但同时它又持有大陆身份证(大陆公安机关不知什么原因在其回乡期间又给其办理了大陆身份证),这样它等于是以双重国籍的身份入股了企业。因其持有大陆身份证,企业也未知道其同时又是香港居民,则未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审批手续。问题是在若干年后,进行相关核查,发现该股东的双重身份,而2011年第一次保代培训又强调了对境外居留权的核查,此问题似乎不能视而不见。但若要公开处理,如何处理?如何处理才能够最大化的修复过去若干年未经外商投资审批的瑕疵?请各位大虾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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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22: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遇到一个企业是这种情况,当地商务厅很难承认这种程序瑕疵,老板自己后来再新设了一个企业,你这个案例中股东持股量小,不妨转出去,再请商务部门出文不处罚是不是难度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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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11: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年遇到一个案例,股东放弃了香港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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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说下如何放弃的呢?程序?另外,现在放弃,对于以前的未报批的事情是否还是需要当地商务部门确认下呢?  发表于 2011-8-21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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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13:5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香港通过律师就可以放弃,很简单
以前的没有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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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20:3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也遇到过类似的问题,股东已经取得外籍身份,但也不知何故还保留中国身份证。并用中国身份证设立了内资公司,绕过了商务部门的审批。现在想到的办法有重新设立,或者放弃外籍身份,或者申请变更企业性质并取得省级商务部门对此瑕疵的确认文件。不知各位还有什么高招?
另外,3楼说的股东放弃身份的是哪个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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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11: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一个概念问题:中国承认双重国籍的;香港居民当然是中国国籍;
第二:香港居民在大陆的投资是认定为外商投资,这个也是没问题的,2005年前后有相关法规规定的;

以下为个人意见,供参考:
现在需要确定的是,这个人是以什么身份办理工商登记的,如果其以大陆的身份证登记,该大陆身份证是否有效,需要确定的;
简单的判断方法,持有香港【临时】身份证的可以同时持有大陆身份证,持有香港【永久】身份证的不能持有大陆身份证,这一点最好到有关部门作进一步核实;
如果大陆身份证有效,且投资资金是大陆资金,作为股东登记,不会有问题,也不存在逃避审批的情形。建议到大陆管辖的公安局开一个证明其大陆身份证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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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18: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概念。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人在取得外国国籍的同时自动失去中国国籍,《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二个概念,香港居民属于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

第三个概念,香港居民在大陆投资被认定为外商投资。2003年生效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条规定,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投资者在大陆投资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准用本通知。 (是否最早还不确定,哪位朋友有兴趣可以补充一下)

第四个概念,“事实上”,有很多途径在取得外国国籍或者香港永久居留权的同时保留中国身份证。这平时也许不是大问题,但涉及到上市则是块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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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5 11: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但是有没有哪位高手对双重身份证(持大陆+香港)的问题做一个详尽的解释?
跪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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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10: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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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7 11: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建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确定保留国内身份还是香港身份,如保留香港身份,并且投资入股发行人时已经取得香港身份,则不应适用10号文所指的企业设立后变更身份对企业性质认定的规定,可能需要补办外商投资批准手续,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可参考创业板上市企业中山松德包装(300173)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该案例涉及香港公民入股未经外商投资审批程序,通过减资解决保留了内资企业身份,并由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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