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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526|回复: 3

[疑问求答] 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直接豁免不用向证监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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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19: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向特定股东回购才须申请,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不需申请?
另外,承销机构保存材料的时间是3年还是5年?
 楼主| 发表于 2016-5-17 21:5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啊顶啊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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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0 
发表于 2016-5-17 22: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区别这两个回购:向特定股东回购导致某个股东权益增加至过30%是履行简易程序,即免于发出要约;向公众回购导致某个果冻权益增加至过30%是无需履行要约程序,免于提出申请,直接登记就好了。
承销商推介配售等承销资料不是保存3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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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7 22: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存3年是对的,白瞎七星楼主的良苦用心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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